市道管处、中心城区各出租车企业:
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增加20辆出租车运力作为中心城区“文明交通伴你行”出租车评比活动奖励指标的批复》(宁政文〔2010〕432号)及市文明办《关于开展“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第二轮“文明交通伴你行”出租车评比活动,请认真对照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宁德市中心城区第二轮“文明交通伴你行”出租车评比活动实施方案(试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