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宁德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厅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规范局机关政务机关公开工作,根据《宁德市交通局机关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现将局机关政务公开的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务公开内容 (一)依法行政 公开内容:交通执法依据,重大案件的办理、办结等 牵头科室:局法制科;协办:运管处、水运处、路政科 (二)工程建设 公开内容:交通建设计划,农村路网硬化补助标准,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资金拨付情况等。 牵头科室:局计划建设科;协办:局质监站、财务科 (三)人事工作 公开内容:人事任免,公示、培训等 牵头:局人教科 (四)廉政建设 公开内容:廉政教育有关制度,民评工作开展,案件办结情况等 牵头科室:局监察室;协办:局机关各科室 (五)考勤工作 公开内容:局机关干部职工出勤及抽查情况等 牵头科室:局效能办;协办:投诉中心 (六)公物采购 公开内容:贵重办公物品及日常办公用品采购情况等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协办:监察室 (七)通讯费用 公开内容:各科室话费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协办:财务科 (八)公车费用 公开内容:每月按公里数,公布油耗及维修费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协办:财务科 二、政务公开的程序及要求 1、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公开事项的内容更新,以备每月定时发布。 2、凡需公开的事项,应由科室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提请局分管领导审定,并填报《政务公开审核登记表》(见附件)。 3、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公开涉及秘密的事项。 二○○五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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